产品名称 | 中泰信托-恒泰5号 | 产品状态 | 已经兑付 |
发行机构 | 中泰信托 | 本期起售日 | 2016/11/08 |
产品期限 | 登录可见 | 付息方式 | 半年付息 |
产品类别 | 集合信托 | 投资领域 | 基础设施类 |
规模 | 3.4 亿 | 认购起点 | 100 万元 |
抵/质押率 | 无抵押 | 投资区域 | 江苏 盐城 |
募集账号 |
中泰信托-恒泰5号 募集账号:
【账户名】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216170100100157099 【开户行】兴业银行上海淮海支行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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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 两年后本信托产品将开放一次,开放期内信托公司接受老客户的赎回申请以及新的申购申请。 | |
融资主体 | 响水县港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资金用途 | 本信托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受让融资方因承建陈家港镇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中的渤海大街、瑞海路、玉港路、银港大道和金港大道合计形成的对响水县人民政府46,523.24万元的应收账款,最终用于补充响水港建日常运营资金。 | |
还款来源 | 1、第一还款来源:响水县的财政收入。响水县人民政府应支付给响水港建因承建陈家港镇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中的渤海大街、瑞海路、玉港路、银港大道和金港大道合计形成的对响水县人民政府 46,523.24 万元的应收账款; 2、第二还款来源:债权转让方的经营收入; 3、第三还款来源:担保方的经营收入。 |
风控措施 |
1、应收账款:响水港建将其对响水县人民政府46,523.24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本信托计划,该笔应收账款所有权经《债权债务确认书》、《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确认,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2、融资方响水港建的补足义务:响水港建与中泰信托在《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中约定,若债务人响水县人民政府未在该合同约定的支付日向我司足额支付其应付款项的,则转让方需无条件向我司履行补足义务; 3、响水水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应收账款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时的补偿措施:约定当《应收账款转让合同》本身被认定为无效时,转让方应将本信托计划本金全额返还至我司信托专户并向我司支付补偿款,补偿金额应足额覆盖本信托计划收益。 |
项目亮点 | 1、优质江浙沪政信,项目地经济增速预期良好。响水县隶属于江苏省盐城市,是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提升速度最快的百强县。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响水县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率分别为13.30%、10.70%和12.61%; 2、融资方为当地主要的投资建设主体,承诺为本信托计划2年后开放赎回提供流动性支持。响水港建由响水县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00%持股,为响水县的现代化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截止2015年底,公司总资产为287,149.87万元,总负债为93,155.37万元,资产负债率仅为32.44%; 3、担保方为AA级发债主体,实力雄厚。响水水务为响水县唯一发债企业,为本信托计划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曾于2015年发行了7年期规模13亿人民币的“15响水债”,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 |
预期收益率
【2021年1月23日18时更新】本期第2期,本期规模1000万(可募超),进款中,预计下周五中午12点封账,有下期。(需双录)
预期收益率
【2021年1月22日15时更新】本期第1期,本期规模2000万(可募超),预热中,预计下周初开打,募满封账,有下期
预期收益率
【2021年1月22日9时更新】本期第1期,本期规模1000万,预热中,预计下周一开放进款,预计下周五封账,有下期。(需双录)
预期收益率
【2021年1月22日17时更新】总进款11650万,本期第5期,本期规模1500万(可募超),进款中,下周五12点封账,有下期。(需先双录再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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