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称 | 四川信托-湖南新金鸿 | 产品状态 | 已经兑付 |
发行机构 | 四川信托 | 本期起售日 | 2016/04/11 |
产品期限 | 登录可见 | 付息方式 | 按年付息 |
产品类别 | 集合信托 | 投资领域 | 房地产类 |
规模 | 3 亿 | 认购起点 | 100 万元 |
抵/质押率 | 40% | 投资区域 | 湖南 长沙 |
募集账号 |
四川信托-湖南新金鸿 募集账号:
【账户名】:四川信托有限公司 【账 号】:4310 2010 0100 8049 68 【开户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备 注】:汇款人名称(姓名)、汇款金额及认购产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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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主体 | 湖南新金鸿企业集团星沙置业有限公司 | |
资金用途 | 投资项目公司股权,其中优先级资金不超过4900万元用于项目公司增资入股、我司占股不低于49%;同时,首期放款前约定,我司首期放款后9个月内,标的项目若未取得银行开发贷授信批复或获批金额低于1.5亿元,则我司占股比例不低于70%;剩余优先级资金进入相关公司资本公积;资金最终用于项目公司名下长沙东方美地项目的开发建设 | |
还款来源 | 第一还款来源:项目销售收入。 第二还款来源为新金鸿集团目前在建在售的其他项目的销售收入。包括集团在怀化市的新商业步行街项目、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东屯渡的东方新城三期保障性住房项目。 |
风控措施 |
一、抵押担保 1、第一阶段项目公司股东新金鸿集团提供东方新城项目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物一,评估价值7998万元)及15套商铺(抵押物二,评估价值6344万元)抵押,评估价值14342万元; 2、第二阶段项目公司提供东方美地项目A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抵押物三),评估价值28328万元;A地块抵押至我司名下后,可解除抵押物一; 3、第三阶段项目公司提供不低于抵押物一评估价值的东方美地项目B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即:抵押面积不低于18615平方米)抵押至我司。 4、第四阶段不超过9000万元,放款前提供我司认可的其他抵押物,抵押率不超过50%。 二、保证担保:湖南新金鸿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金鸿集团”)、新金鸿集团股东罗光灿、周力、曾洁(及各股东之配偶)及湖南新金鸿集团怀化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新金鸿怀化”)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股权质押:首期优先级信托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用于星沙置业增资入股,(备注:优先级信托资金4900万元用于星沙置业增资入股,我司占股约49%);同时,首期放款前约定,我司首期放款后9个月内,标的项目若未取得开发贷授信批复或获批金额低于1.5亿元,则我司占股比例不低于70%。项目公司原股东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剩余全部股权(我司实质控制项目公司100%股权),为项目公司按约定偿还债务本息提供质押担保。 四、股权管理及项目监管:四川信托将尽职履行股东责任,采取修改项目公司章程、委派董事、现场管理人员、资金监管、销售回款监管、约定商业计划等方式。 五、资金归集:若开发贷未引入,则销售收入按50%归集到信托专户;若开发贷引入,则我司与开发贷机构同比例提取销售回款保证金。期满前6个月开始归集,归集比例为当期优先级信托资金余额的10%、10%、15%、15%、20%、30%。。 |
项目亮点 | 1.长沙东方美地为纯住宅项目,且目标客户非常明确,有利于快速周转去化。 2.项目用地取得时间较早,项目用地具有成本优势。 3.项目财务指标理想,本息保障倍数高,抗风险性强。 4.交易对手具有较强的开发经验及融资能力。新金鸿集团自1998年进入房地产行业,过往开发面积130万方。具有近20年的银行业从业经验,与众多金融机构有较好的合作关系,融资经验丰富。 |
预期收益率
【2021年3月5日16时更新】总进款1亿。本期第5期,本期规模1000万,进款中,预计周五上午11点募满封账,有下期。(需双录)
预期收益率
【2021年3月5日16时更新】总进款1亿。本期第5期,本期规模1000万,进款中,预计周五上午11点募满封账,有下期。(需双录)
预期收益率
【2021年3月5日16时更新】总进款0.6亿+,本期第6期,本期规模1000万(可募超),进款中,预计下周五上午10点封账,有下期。(需好视通双录)
预期收益率
【2021年3月5日9时更新】总进款2.1亿。本期第8期,本期规模1000万,进款中,预计周五上午12点募满封账,有下期。(需双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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